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_大学生活-查字典大学网

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6-04-26 09:54:12am

大学生活中参加社团的同学会参加各种活动,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社团活动章程,在这里精品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在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与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以上就是关于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

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100元(含100元)时,可由常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100元时,必须由主席签字批准。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方可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元以下(含10元)可凭收据报销,10元以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一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每学期第六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一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元/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元/人*年。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常务副主席或分管的类别副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会费上交办法:各学生社团在每年纳新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该学生社团所收取的全部会费上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其主要用于各社团会员证的统一制作以及各学生社团之后活动经费的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各学生社团需设独立的财务部,至少有一名会员专门负责财务工作,不可由其他部门代替,财务专员不得兼任社团内部其他职务。财务专员上任后一星期内须将个人简历送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第十五条各学生社团采用订本式账簿,账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购买。该学生社团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详细记入账簿,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每笔账目入账时,必须注明日期、详细用途及金额。

第十六条每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三次财务核查,时间分别为第七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财务核查时各学生社团须将本社团的账簿于周一、周二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周四或周五取回账簿。核查结果会在学生社团例会上向各社团通报。

第十七条参照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严肃处理。

(一)私自挪用公款。

(二)不记账或有两本帐。

(三)原始凭证缺失,账目模糊,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如只是笼统的记为办公用品文具等均属于模糊账。

(四)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学生社团资产流失。

(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全部会费或蓄意拖延上交会费时间,私自挪用公款等。

第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必须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视情况予以如下处理:

(一)取消该学生社团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二)情节严重者免去其学生社团负责人一职,并向其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反馈。

(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另行予以处分。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时,学生社团财务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被撤消或解散时,财务先移交学生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核实后返还会员。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公共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私自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采用立项申请。申请时间为举办活动的前两周。主席团将在提交申请的四天之后答复是否同意立项以及安排活动金额等。经费申请书包含经费申请表、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经费预算。

(一)活动经费低于500元,由学生社团自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凭详细开支和发票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报账。100元以下由分管的类别副主席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100元以上必须由主席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二)活动经费高于500元,提交经费申请,在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提前预支。

第二十三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生社团须持活动总结(附照片),详细开支及全部营业性发票领取相应的活动经费。发票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领取时须由该社团的会长或财务部长签字。凡发票缺损、涂改或无意丢失者,不予报销。(注:某些支出由于情况特殊不能开具发票时,如协会聘请老师支付工资等类似情况,此时该社团必须列一份工资支付表,注明日期、支出金额、代课老师、联系电话等,便于确认支出费用。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费申请表的审批签字时间和拨款报销时间为每周的周一、周二中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这篇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可以将以上的经验运用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去,祝大家阅读愉快!

以上就是查字典大学网为同学们带来的“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内容了,希望看完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力量,对同学的生活有所启示,更多内容在这里,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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