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2016-02-17 05:21:18pm

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一、基本要求

⒈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⒊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⒋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且同意接收者。

⒌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全国八级考试),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

二、申请手续

下载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等材料寄送我校各有关学院→学院审核→10月13日前到我校完成复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接收函→所在学校审核→所在学校省级招办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网上报名→11月1日前将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提供)寄送到我办,否则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办理网报手续,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2.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文科楼三楼 福建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350007,Eail:Lnchen@fjn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91-83465314。

3.《申请表》(点击下载),打印格式:A4单面。

4.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联系电话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8年9月25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院校推荐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