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书记员、速录员、政务会议及商务洽淡的速录师等。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初级书记官、中级书记官、高级书记官。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书记官: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中级书记官:
1、已通过初级书记官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书记官:
1、已通过中级书记官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