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

专业代码:082801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建筑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或五年

开设课程:

建筑设计、建筑史工业、智能建筑概论、生态建筑概论、水工建筑物景观设计、建筑防灾、古建筑保护、建筑与城市摄影、建筑法规、建筑师业务基础、中外城市建设史、可持续建筑、建筑构造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美术实习、工地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认识实习、设计院生产实习,一般安排40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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