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发布_自考-查字典大学网

2017年4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发布

2017-02-13 09:29:47am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海东市、各州招生考试办公室,格尔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门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

(二)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三)在押劳改人员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四)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方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考试地点

(一)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

2.报名网站: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http://www.qhkszs.com)或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3.现场确认时间:3月6日至10日

4.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及考场和《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时间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于4月10日1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法

(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的具体事宜请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或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查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公告。

(二)考生网上报名报考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打印《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核对《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的报名报考信息及考试科目,核对无误后签上本人姓名交招考办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的和未在《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签名的,报名报考无效。

四、关键信息修改

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成功后,如果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照片)有误,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考区提交《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的户籍证明,考区审核签字盖章后,待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上传并上报纸质材料,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关键信息变更方可生效。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青财字[2015]205号文件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是自学考试考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服务考生的重要窗口,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

(一)各考区要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确认点,做好报名确认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现场确认事宜。

(二)各考区要准确采集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数据并按要求上报。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考区报名确认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等,指导考生报名,同时加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报名期间,各考区、考点要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本考区报名报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

附件:

1.青海省各考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城北区美丽水街(萨尔斯堡小区东侧新建学校) 0971-4393048 海东市招考办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路102号 0972-8610052 海南州招考办 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26号 0974-8512573 海西州招考办 德令哈市都兰西路 0977-8222456 海北州招考办 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26号 0970-8642850 黄南州招考办 同仁县隆务镇雪莲东路1号 0973-8722581 果洛州招考办 果洛州教育局 0975-8383593 玉树州招考办 玉树州人民政府院内西三楼 0976-8827089 格尔木市招考办 格尔木市教育局 0979-8465217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变更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照片

照片变更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考区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向所在考区提交相关材料。

2.此表由考区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自考办。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院校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