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6-02-25 05:26:25pm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登录ldquo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dquo(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①考生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㈡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ldquo居民身份证rdquo、ldquo军官证rdquo、ldquo文职干部证rdquo、ldquo军校学员证rdquo)、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⑵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⑶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⑴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⑵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ldquo居民身份证rdquo、ldquo军官证rdquo、ldquo文职干部证rdquo、ldquo军校学员证rdquo)参加初试。

⑶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⑷初试成绩预计在2012年3月中旬公布。

复试工作预计在2012年4月上旬开始,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网站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①中医诊断学;②方剂学),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即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网站通知)。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工作将在2012年5月中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四类。

3.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录取的新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1年或2年),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经学校审批后,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注册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预计在2012年9月上旬)。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自筹经费计划和委托培养计划学费为每学年6000.00元。

2.硕士生在校期间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不含委培生)。

十、学制

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

十一、其他

1、上述要求如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2、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十二、招生简章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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