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4 05:44:58pm

学校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校区地处上海松江新城大学园区,是一座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园林化的美丽校园。

学校创建于1978年,至今已经有32年的高等教育本科办学历程。学校现有4个硕士专业、76个本、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全日制大学生近20000人。多年来,我校大学生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服装学院、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基础教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级技师学院、女工程师学院等21个院、部;拥有上海市汽车工程实训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实验实训中心、航空发动机展示中心、电子电气实验实训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展示中心、服装设计展示中心等15个设备先进的教学实训基地,以及能源与环境工程研究所、激光工业技术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化工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纳米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上海飞行仿真技术研究中心等10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校的科研实力不断加强,2009年度学校科研总经费1.04亿元,省部级以上项目19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获专利授权数190项,其中发明专利数23项;发表论文1532篇,三大检索论文105篇;出版论著(含教材)96部。

学校长期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宗旨,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创建了产学合作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依据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不断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加拿大、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嫁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我校三十多年本科教育历程奠定了研究生培养的基石。学校现有5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12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车辆工程”硕士研究生,走上了研究生教育的快车道。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社会保障、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及服装设计与工程等4个硕士点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2010年,我校被教育部批准为本科、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我校研究生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规范,制定了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构建了包括培养方案质量保障体系、课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在内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并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分步实施。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导师的规划、遴选、聘任工作,建立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

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对接上海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与产业界紧密相连的办学优势,建设符合现代化特色大学要求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依据学校的办学理念,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工程实践创新,逐步形成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学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名(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应专业的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时间以“201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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